洪门概述
致公堂亦名“洪门”,在海外称为“义兴会”或“义兴公司”。清末檀香山和美洲华侨中的天地会组织,始创于清咸丰、同治年间,后流传到美洲,总堂设于旧金山,纽约、芝加哥;英国等地均设有分堂
戊戌变法后康有为令保皇会人梁启超、徐勤等加入,使致公堂带上保皇色彩。1904年(光绪三十年)孙中山为联络华侨而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,接受“洪棍”(洪门三把手,掌管执法)之职。旋赴北美,在总堂大佬(会长)黄三德支持下重订章程为“驱除鞑虏,恢复中华,创立民国,平均地权”,实行会员总注册,试图使其成为资产阶级性质的团体。1905年由爱国华侨司徒美堂任总监督。1911年(宣统三年)曾与同盟会联合组成洪门筹饷局(对外称国民救济局),筹款支援辛亥革命。后发展为中国致公党的前身。